作者:学校教科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5日 点击数:
长沙市周南中学
“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手”
评选与管理条例(试行)
为了表彰、奖励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热爱周南,为周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决定实行评选“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手”制度。现将申报条件、评选办法、享受待遇和应履行的职责公布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师德高尚,工作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勇挑重担,任劳任怨。
2、不从事第二职业;不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不在行课期间在外兼课。
3、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合格的计算机和普通话证书。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满勤满量。
4、具有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课堂教学艺术,形成独特风格,对同行具有示范性;深受学生欢迎,每次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排名位居班级或学科组前列。
5、课堂教学效益高,教学实绩突出,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成绩名列同类班前茅,兼任班主任的所带班的成绩在全年级位居平行班前列。所教学科不属于中考、高考科目的教师,以其指导的专业队伍、学生社团的成绩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竞赛的成绩作为依据;学校行政人员以其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绩作为的依据。
6、积极投入教学科研活动,二年内有论文在省级刊物发表或获省级二等以上奖励,或主持研究的课题获市级二等或校级一等以上的奖励。
7、积极组织教研活动,全面带动本学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优秀骨干教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师表,工作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勇挑重担,任劳任怨。
2、不从事第二职业;不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不在行课期间在外兼课。
3、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合格的计算机和普通话证书,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满勤满量。
4、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工作负责,受到同行的好评和学生欢迎,每次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排名位居前列。
5、课堂教学效益高,教学实绩突出,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成绩名列同类班前茅,兼任班主任的所带班的成绩在全年级位居平行班前列。所教学科不属于中考、高考科目的教师,以其指导的专业队伍、学生社团的成绩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竞赛的成绩作为依据;学校行政人员以其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绩作为的依据。
6、积极投入教学科研活动,有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获市级二等校级一等以上的奖励。或主持研究的课题获市级三等或校级二等以上的奖励。
7、积极组织教研活动,带动本学科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业务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教育教学能手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师表,工作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勇挑重担,任劳任怨。
2、不从事第二职业;不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不在行课期间在外兼课。
3、有合格的计算机和普通话证书,在本校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工作满勤满量。
4、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工作负责,受到同行的好评和学生欢迎,每次学生问卷调查排名位居前列。因所教学科不属于中考、高考科目的教师,以其指导的专业队的成绩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竞赛的成绩作为依据;学校行政人员以其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绩作为依据。
5、课堂教学效益高,教学实绩突出,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成绩名列同类班前茅,兼任班主任的所带班的成绩在全年级位居平行班前列。所教学科不属于中考、高考科目的教师,以其指导的专业队伍、学生社团的成绩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竞赛的成绩作为依据;学校行政人员以其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绩作为的依据。
6、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二年内有论文发表或获市级二等或校级一等以上奖励,并且参与了课题研究。
二、评选办法
1、评选量化指标(总分100分)
(1)、思想表现(10分)
由市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教师记10分,由学校行政或学校党委授予荣誉称号记9分,其余不超过8分。
(2)、工作表现(二年合计12分,每年6分,)
常规教学(3分):完成听课任务,教案、作业批阅达标且评了优秀者记3分,其余不超过2分。
工作量(3分):教学工作任务满量且兼任了班主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等其他职务者记3分,其余不超过2分。
(3)、德育、管理能力及实绩(二年合计12分,每年6分,)
市级优秀班主任、市级先进工作者记6分,学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专业队带队教练及接手别人班取得显著进步者记5分,其余不超过4分。
(4)、教学能力及实绩(二年合计28分,每年14分,)
高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力争”等级且个人教班在年级名列前茅的计14分,达到学校“确保”等级的计12分。
期考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或接手后进步显著者得分不超过13分。
指导专业训练超额完成任务得14分,完成任务得12分。
带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超过学校规定的目标或达到最高奖励等第记14分,完成任务记12分。
其余的由学校职评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在12分内记分。
(5)、教研能力及实绩(二年12分)
论文: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记4分,学生刊物折半记分。论文获省一等及以上奖励一篇记4分,省二等或市一等奖记3分,市二等或校一等记2分。
公开课(含讲座)或赛课:省级学会及以上公开课一次记3分,市级学会公开课一次记2分。校公开课一次记1分。
赛课:国家级一等奖记8分,国家级二等或省一等奖记6分、省二等或市一等奖记4分,市二等或校一等奖记3分。
课题:主研人员省二等或市一等及以上奖一次计10分, 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一次记7分, 市三等或校级一等奖记5分。协研人员折半记分。
以上三项均有得分的可累计得分,但最高不超过12分。
(6)、辅导能力及实绩(二年合计8分,每年4分)
辅导教师:指导教师参加赛课获省一等及以上奖记4分,获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记3分,其余不超过2分。指导教师撰写论文获省一等及以上奖记3分,获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记2分,其余不超过1分。
辅导学生:指导学生参加数理化生奥赛获省一等及以上奖记4分,省二等奖记3分,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记2分。其余竞赛按同等档次的60%记分。
两项均有得分的可累计得分,但最高不超过8分。
(7)、学生评价(二年合计12分,每期3分)
以学科和班级为单位,以问卷调查满意率为参照,按满意率排名前10%得3分,11%~30%得2分,31%~50%得1分,其余不得分。
(8)、同行评价(6分)
年级组或教研组评议时,按得票排名前10%得6分,11%~30%得5分,31%~50%得4分,其余不超过3分。
2、评选程序
评选每两年一次,如果所有候选人都达不到要求,允许该项评选空缺。评选程序如下:
(1)、教师根据“评选量化指标”做出自评与申报,或年级组、教研组推荐;
(2)、学校职评领导小组对照条例确定候选人;
(3)、年级组、教研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4)、学校职评小组初评;
(5)、学校职评领导小组复评;
(6)、校长确定;
(7)、公示评选结果。
(8)、学校职评小组每年对已评出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手”进行评议,对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或工作表现明显退步者,学校随时取消其荣誉称号和待遇。
3、特聘
学校在职的特级教师特聘为学校学科带头人。其他有特殊贡献需特聘的由学校职评领导小组决定。
三、享受待遇
(1)、“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手”的任期均为二年,自公布的当月起,以后二年内每月奖励工资分别为120元、100元、80元。
(2)、“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参加一次由学校组织的参观学习(金额1500元以内)。
(3)、非教代会代表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可列席学校教代会。
(4)、“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手”在任期内,优先获得组建科研课题组和承担各类教研任务的权力。
四、应履行的职责
1、热爱教育事业,严谨治学、严谨执教,为人师表。
2、热爱周南,自觉为周南事业的发展奉献出自己的智慧和汗水。
3、积极进取,努力工作。“学科带头人”做到“五个一”:坚持承担主持至少一个科研课题,坚持辅导至少一名教师,坚持带一个本学科的学生代表队或指导一个学生社团,每年上一节校级示范课,每学期撰写一篇论文;“优秀骨干教师”做到“五个一”:坚持承担主持或参加一个科研课题,坚持辅导至少一名教师,坚持带一个本学科的学生代表队或指导一个学生社团,每年上一节校级研究课,每学期撰写一篇论文;“教育教学能手”做到“四个一”:坚持参加一个科研课题,坚持参加一个本学科的学生代表队或学生社团的辅导工作,每学年为本组教师上一节公开课,每学期撰写一篇论文。
附:“三优”评选自评表
自评总分 ,复核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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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得分及具体情况(时间及事项)说明 |
复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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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 (22分) |
思想表现(10分) |
市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记10分。学校行政或党委授予荣誉称号9分。其他情况不超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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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12分,每年6分) |
常规教学(3分):完成听课任务,教案、作业批阅达标且评了优秀者记3分,其余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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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3分):教学工作任务满量且兼任了班主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等其他职务者记3分,其余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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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与实绩 (60分) |
教育、管理(12分,每年6分,) |
市级优秀班主任、市级先进工作者记6分,学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专业队带队教练及接手别人班取得显著进步者记5分,其余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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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28分,每年14分,) |
高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力争”等级且个人教班在年级名列前茅的计14分,达到学校“确保”等级的计12分。其余在12分内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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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考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或接手后进步显著者得分不超过13分。其余在12分内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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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专业训练超额完成任务得14分,完成任务得12分。其余在12分内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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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超过学校规定的目标或达到最高奖励等第记14分,完成任务记12分。其余在12分内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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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 (12分) |
论文: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记4分,学生刊物折半记分。论文获省一等及以上奖励一篇记4分,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记3分,市二等或校一等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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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含讲座):省级学会及以上公开课一次记3分,市级学会公开课一次记2分,校公开课一次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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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课:获国家级一等奖记8分,国家级二等或省一等奖记6分、省二等或市一等奖记4分。市二等或校一等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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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主研人员省二等或市一等及以上奖计10分, 省三等或市二等奖记7分, 市三等或校级一等奖记5分。协研人员折半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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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 (8分,每年4分) |
辅导教师:指导教师参加赛课获省一等及以上奖记4分,获省二等或市一等奖记3分,其余不超过2分。指导教师撰写论文获省一等及以上奖记3分,获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记2分,其余不超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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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学生;指导学生参加数理化生奥赛获省一等奖记4分,省二等奖记3分,省三等或市一等奖记2分。其余竞赛按同等档次的60%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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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18分) |
学生评价(12分,每期3分) |
以学科和班级为单位,以问卷调查满意率为参照,按满意率排名前10%得3分,11%~30%得2分,31%~50%得1分,其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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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评价(6分) |
年级组或教研组评议时,按得票排名前10%得6分,11%~30%得5分,31%~50%得4分,其余不超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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