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班演唱演奏比赛”是2006年长沙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它把以往音乐教师们对参加“三独”一类比赛的少数尖子学生的特殊关注,又重新拉到了课堂,回归了本位,即我们普通学校的教育,是普及教育而不是专业教育,是平民教育而不是精英教育,我们音乐教师应该面向全体学生,只有重视并抓好平时音乐课的教学,才能真正承担起我们音乐教师的应尽职责,也能高质量地推动“教学班演唱演奏比赛”持续进行下去。
笔者在所在单位长沙市周南中学初一年级九个班的音乐课中开设了器乐合奏,在今年上学期举行的“周南中学教学班演唱演奏比赛”中,该年级学生表现出色,受到了出席比赛的领导与专家的较高评价。笔者下面将简述自己对教学班合奏的认识、合奏教学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等,愿就教于同行。 一、“一个也不能少”与“一个也不能多”。 “一个也不能少”就是参加演奏的班级学生不能缺一人,不能排斥“后进生”,或把音乐上的“差生”排除在外,我们不能剥夺他们享受音乐教育的权利;“一个也不能多”就是把别班的“尖子生”借到本班来,弥补该班的不足。这是“师德”问题,是“弄虚作假”,既对教育学生不利,又有损比赛的公平。教学班即“自然建制班”,我们音乐教师首先必须端正自己的态度,在自然建制班的基础上充分发掘学生潜力,组织训练与参赛。二、不多加课时,也不减少课时。
普通中学,特别是示范性高级中学,学生的课业负担很重,压力也很大,而组织教学班合奏训练,不能过多地增加课时,加大学生的负担;但更不能减少课时,因为中学每周仅一节音乐课,而且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经常被其它文化课所挤占,这是我们音乐教师被纳入学校正式课程的唯一阵地,我们有责任守住她。但很显然,光靠每周一节音乐课,要排练出有质量的班级合奏是不够的。既不能加重学生的负担,就只能加重我们自己的负担了。因此,为了这宝贵的一节课,我们要做很多幕后的准备工作,如给曲目配器,为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等“移调乐器”进行移调,抄写、复印分谱,利用课余辅导其他乐器的练习。而集体项目,如每班所选择的主奏乐器的练习、多声部的合成练习,就应尽量在课时内完成。教师要组织好教学,让每个学生,特别是“后进生”,都有参与演奏的机会,都有“活儿干”(如安排打击乐或跺脚,鼓掌等),以防止他们“搅局”。只有高效率地利用好音乐课,我们才能既不增加学生的负担,又能搞好班级合奏,让每个学生在这一节课上真正享受音乐、放松身心。三、不“为比赛”而比赛,把合奏教学、训练与比赛办成丰富多彩的班级与校园音乐会。
为了比赛,通常的做法就是在曲目安排上各班大部分相同,这样可以减轻教师的工作量,降低教学难度,这是无可非议的,也是符合惯例的。但是,这样做首先教师自己会乏味,所教的班少还好,班多,每次课都是现曲子,会影响教师上课的灵感与激情的发挥;其次学生会乏味,他们总是听些与自己班相同的曲子,其参与演奏的兴趣、积极性、新鲜感都会大打折扣;最后领导、评委和观众也会乏味,他们在那儿如坐针毡,会听不下去的。因此,不要“为比赛”而比赛,尽量做到班班曲目都不相同。虽然这样做会加大你的工作量,甚至累得你喘不过气来,但是当合奏的教学、训练与比赛办成了一台台丰富多彩的班级与校园音乐会时,当学生的欢歌笑语充盈于你的眼前、耳边时,你会有一种“成就感”和“幸福感”油然而生,你会觉得你的勤奋付出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你不仅搞活了校园文化生活,而且也锻炼了自己的教学与工作能力,还提高了自己的音乐专业水平,这不是一般的回报,而是超值回报!四、要有“重点班”,但不要只抓一个重点。
即使是自然建制班,也会有差异,甚至很大的差异,有的班较好,有的班较差。通常的做法就是在“好班”下大力气,而“差班”就随便应付。这样做也没什么错,要求教师班班都平均用力,是不可能的,也是没必要的。每个音乐教师肯定都有自己心目中的重点班,但我认为不要只抓一个重点,如果所教班不多,负担不重,那么班班都应该是重点;如果所教班多,也应有半数以上的重点,这又涉及到合奏的“可看性”了。其实所谓“重点”与“非重点”,不应是教育上的“偏心”,而只是根据各班的特点“因材施教”,如在曲目选择上有“偏向”,就会自然形成“重点”。课内教学都要认真对待,课外辅导则可以有所侧重,让“重点班”扬长避短,让“非重点班”取长补短,各尽所能,各得其乐,使得每个班的演奏虽然程度、水平不一,但都赏心悦目,悦耳。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开发新资源。
自然建制班在音乐资源的分布上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有的班吹拉弹唱的人多,有的班少;有的班学西洋乐器的多,有的班学民族乐器的多;有的班集体水平较高,有的班个别尖子突出等等。我们音乐教师要善于利用这种现有资源。一是利用乐器资源,如西洋乐器多的可以选择西洋风格的乐曲,民族乐器多的可以选择民族风格的乐曲;集体水平高的可以发挥其整体优势,个别尖子突出的可以充分发挥其个人特长,穿插一段独奏等等。二是利用乐曲资源,如三班有两个学生会钢琴四手联弹《拉德斯基进行曲》,我就让该班演奏此曲,她们担任伴奏;六班有个学生会弹钢琴曲《快乐的女战士》,我就让她独奏、该班同学协奏此曲;八班有个学生会弹电子琴曲《金蛇狂舞》,我就让她领奏此曲。利用现有资源不是我们的重点,我们的重点应该是努力开发新资源,把演奏的主要任务交给那些大部分没有受过长期、糸统的器乐专业训练的普通学生。这样做起来就较难了。要培养普通学生学会器乐演奏,首先最重要的是选择乐器,要选择价格低廉、简单易学、携带方便、便于集体教学的乐器,而适合这些条件的只有“竖笛”、“口琴”和“口风琴”;其次重要的是选择乐曲,要选择那些旋律优美、学生耳熟能详、简短易学的曲子。有一种错误倾向要避免,即“专业化”倾向。如果在普通学校施行专业化教育,无疑会加重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学习负担,也会加重教师自己的负担,是不可取的。“专业化”倾向有两种,一是“乐器专业化”,即选择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乐器;二是“乐曲专业化”,即选择专业化程度很高的器乐曲。造成这种错误倾向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所谓“正规”观念,认为竖笛等不是“正规乐器”,不“入流”;二是盲目攀比、“拔高”的风气,认为学乐器就要学最好的、最贵的,学乐曲就要学最长的、最难的。其实,古人早说过“君子不器”,乐器虽有贵贱,但它只是演奏音乐的工具;乐曲虽有难易,但它只是记录音乐的载体。重要的不是器物,而是音乐本身,是学生在演奏音乐的过程中身心的娱悦、情感的释放和人格的升华,是他们在集体活动中逐渐形成的重在参与的现代意识和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这也是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六、拒绝“弹事郎”,把教学班演奏训练成名符其实的“教学班合奏”。
刚开始进行班级演奏训练时,有的学生笑之为“弹事郎”。何谓“弹事郎”?长沙人称丧事乐队为“弹事郎”,带有戏谑讥讽之意,实质是指“大齐奏”,正像有些所谓“大合唱”不是大合唱,而是“大齐唱”一样。我们的班级演奏,决不能搞成“弹事郎”,而应是真正的合奏。而合奏也不是有些人理解的“配上几个与旋律的节奏形态相同的和音”那样简单。完整的合奏至少要有四个节奏形态完全不同的独立声部,它包括“旋律、副旋律、和声、低音”,它们共同组成了合奏的和声织体。根据需要,还可以加上打击乐等声部。普通教学班的演奏虽是比较简单的初级形态,但我们音乐教师在艺术上的追求不能降低,对学生的要求不能降低,我们从一开始就要让学生养成“合奏意识”、“和声意识”,让他们在多声部音乐的环境与氛围中逐渐形成多声部音乐思维与听觉习惯,为未来培养高素质的音乐爱好者与观众群体,这也是我们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主要性质、对象与任务。七、让师生共同进行和谐、优美的演奏。
是不是有了几个声部的合奏,就和谐、好听了呢?不一定。这不光取决于教师和声编配水平的高低,更与主奏乐器-竖笛有关。竖笛虽然具有上述的许多优点,但也有吹奏起来不易控制、容易发出“驰振声”(即“假声”)与“啸叫声”,音质不好,音色“不靠”(不统一),且与其它乐器也不易“融合”的天生缺陷与不足;更何况吹奏竖笛的都是绝大部分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学生,那声音之“呕哑嘈杂难为听”可想而知。因此,我们要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训练吹竖笛的人,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声音概念,学会用气息控制,吹出乐句来(不要一个音一个音地吹),并学会有感情地、轻柔地吹奏;其次是调整竖笛吹的谱,如只演奏较容易的部分,把难的交给其它乐器演奏,或只演奏中、低音区和少数几个高音,避免容易发出“啸叫”的几个最高音,或对主旋律谱进行“化简”,即只吹“骨干音”,省略那些装饰音、变化音与和弦外音;再其次是运用和声与乐队配器的技巧,如用蒙胧阴暗的圆号音色去“黏合”那些相互“不靠”的音色,用柔和润泽的弦乐音色去“冲淡”那些相互“冲突”的音色,用和声使乐曲更加丰满,用低音使乐队更有厚度,用琶音使合奏更添灵动……最后,我们还要对乐曲和演奏进行多种加工变化,如运用“转调”手法(竖笛可吹F与C两个调)使乐曲更有新鲜感;采用独奏、重奏、领奏与协奏穿插于合奏之中,使演奏形式更加丰富多彩等等。八、音乐教师要以高度的敬业精神与良好的专业素质为教学班合奏的成功进行提供保障。
这是最重要的,也是音乐教育的基础,前面所谈各点都与此有关联。音乐教师不仅要会“吹、拉、弹、唱”,还要懂得作曲、和声与乐队配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真正满足工作的需要;在开展教学班演奏的活动中,教师不仅是一名组织者、指挥者,同时还应该是一个普通的演奏者,他应该完全融入到学生之中,参与他们的演奏,分享他们的快乐。 愿与各位音乐教师同行共勉!2006-4-6
长沙市周南中学 廖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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