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学会、省、市直各学校:
根据湘教学会[2008]05号《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教改教研论文评选的通知》的规定,这次论文评选由我学会负责论文征集、分类整理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应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教改教研特别是新课程改革为重要内容。要求作者结合本人教育教学和管理实际确定选题。
二、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已经发表或尚未发表的教改教研论文均可上报参评。
三、参评论文每篇不得超过6000字,要突出思想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规范性。严禁从网上和报刊书籍上下载和抄袭的学术腐败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论文评审资格。中学、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论文将分别评选。
四、2008年9月15—19日,请将参评论文一式三份交市教育学会(市教评院501室),每篇论文按文件规定交评审费60元,12月下旬公布评审结果。
五、参评论文应注明撰写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及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六、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规定,省教育学会获奖论文可作为申报中小学高级职称的条件之一。省教育学会将对部分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印制获奖论文光荣册,报省教育和省人事厅职改办。
长沙市教育学会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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