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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长沙市教育系统2021年教师读书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教科室 发布时间:2021-04-16 11:54:4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鼓励和推动教师专业阅读,以教师阅读带动学生和家长阅读,打造书香校园。经研究,决定在前几年开展中小学教师暑假读一本好书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实施教师读书工程,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四有”好教师的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利用教师读书工程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目标

(一)实施读书工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教师通过读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思考习惯,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实施读书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读书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教学水平,推进新课程改革进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实施读书工程,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通过读书活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打造书香校园,建设学习型学校,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4月,推进“教师读书工程”

4月中下旬,全市教育系统举办“教师读书工程”推进活动。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在4月底前完成“教师读书工程”的安排部署和推进工作。

(二)5-6月,开展“美文美读、经典诵读”的读书活动

各区县(市)教育局、中小学校组织教师制定读书计划,让党史著作、经典诗文、教育名著走进教师的生活,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提升内涵。每位教师要根据读书计划,做到每天至少读书一小时、每学期至少读一本好书,注重阅读积累,摘录学习笔记,撰写读书心得。教师读书将必读与选读、精读和泛读、专业阅读与大众阅读相结合,做到阅读、乐读、悦读。

(三)7月-8月,丰富阅读资源,开展“漂流书香”的图书漂流活动

各区县(市)教育局、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图书室、阅览室的建设,保证有足量图书供教师阅读。各学校可以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购买书籍,发放给教师阅读。除学校为教师订购图书外,教师还应该自主选择购买优秀书籍,广泛阅读。要充分利用新华书店的主渠道作用,做好推荐书目的阅读。鼓励区域内的城乡学校教师开展“漂流书香”活动,交换闲置图书,共享借阅资源。

(四)9月,开展“读书征文”的评选活动

面向全体教师开展读书征文活动(见附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举办读书汇报会、研讨会、分享会、演讲赛、知识竞赛、评选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为教师搭建读书交流平台,交流读书心得,培养阅读兴趣。

评选表彰100名“读书达人”。

四、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好教师读书工程,各学校要加强教师读书工程的过程性督查和考评,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将教师读书纳入业务考核范围,做到读书有计划、有活动、有检查、有考评、有总结、有提高。

二是注意活动统筹。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读书工程系列活动,将培养教师的阅读习惯与建设书香校园、提高教师能力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紧密结合起来,防止学习流于形式、停于口头,杜绝学习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要根据新课程改革要求,组织全体教师参加读书活动,落实新一轮教育实践理念。

三是强化宣传工作。各学校要及时发现阅读面广、内容丰富、学以致用的教师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并及时总结,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注重活动成效。各学校要通过组织读书活动,让书籍成为教师一生的精神伴侣,让阅读成为教师生活的一种状态,让阅读与思考化为教师的品质,确保读书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2021年教师读书征文活动实施细则

2021年教师读书征文活动实施细则

 

为配合全市教师读书工程的实施,市教育局决定开展教师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此次读书征文活动由长沙市教育局主办,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承办,长沙市新华书店协办。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引导、发动、组织广大师生积极阅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读后感。

二、时间安排

4月~8月,全体教师读书、撰写征文;

9月10日前,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属学校择优推荐征文参加市级评选;

9月底,组织专家评选优秀征文;

10月,公布读书征文活动的评选结果。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优秀作品奖,其中一等奖50 名,二等奖100 名,三等奖200名,优秀奖若干名。对于获奖教师,将颁发证书。另设优秀组织奖,对活动中组织有力、作品质量高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发文表彰。

四、具体要求

(一)读书征文活动完全自愿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读书征文活动原则上以推荐书目为主。

(三)征文要求政治立场正确,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结构合理,字数不限。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公开发表或往届作品重复提交的,均不予评奖。评审中将对作品进行查重,一旦发现抄袭现象,将取消参评资格并进行通报。

(四)每名教师限定提交1篇征文作品,每篇作品的纸质稿用A4纸单独打印或稿纸誊写,正文用宋体小四号,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学校。

(五)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组织初评(评选等第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明)后择优推荐,并对推荐作品进行查重。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的评选活动及评选质量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六)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要控制提交征文的总篇数,原则上市属学校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10%,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教育局提交的征文分别控制在200篇以内,其他区教育局提交的征文控制在100篇以内。

(七)评委会不接收个人直接提交的作品,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于9月15日前统一遴选上报,将征文作品和汇总表(附件1)的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稿一并上报。每篇作品电子稿以“文章名+单位+姓名”命名,每个单位打包到一个文件夹中,以区县或单位名称命名,电子稿发至99588691@qq点com。

地址: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长沙教育学院)相容楼105室,联系人:王庭宇、李 伟;联系电话:88612335。

附件:1.教师读书征文活动汇总表

2.教师读书征文活动推荐书目

    长沙市教育局      

2021414  


终审:若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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